*注:具體保障內容以保險條款和保單合同約定的內容為準。
*注: 條款詳情請查看《保險條款》;投保前還請查看相關投保須知 和 特別約定。
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保險單;
保險金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二級(含)以上公立醫院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及明細清單/賬、診斷證明、病歷、出院小結等;
對于已經從社會醫療保險、公費醫療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業醫療保險獲得相關醫療費用補償的,應提供社會醫療保險機構、商業保險機構或其他第三方的醫療費用分割單或醫療費用結算證明;
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全國覆蓋服務網絡,我們一直在您身邊
如有其他疑問,點擊"提問",小 I 機器人會及時為您解答。
0至60周歲(含)可投保本產品,60周歲以上只能續保。投保時為0周歲的,應當為出生滿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嬰兒。
社會醫療保險不僅報銷范圍受醫保目錄的限制,而且在賠付比例和賠付上限方面都有限制規定。一旦遇到重特大疾病(如癌癥),將需要龐大的醫療費用,且很多是社會醫療保險不能覆蓋的自費藥和自費項目,患者仍需要自己承擔高額醫療費用。而本產品賠付范圍廣、100%比例賠付,是專門針對社會醫療保險的最好補充。
不可以。通過社會醫療保險和公費醫療保險獲得的補償,不可用于抵扣免賠額,但通過其他途徑已獲得的醫療費用補償可用于抵扣免賠額,如 通過企業為員工投保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報銷的金額可用于抵扣免賠額。
以下三類門診醫療費用屬于報銷范圍:(一)特殊門診醫療費用(門診腎透析費,惡性腫瘤化學療法、放射療法、腫瘤免疫療法、腫瘤內分泌 療法、腫瘤靶向療法的治療費用,器官移植后的門診抗排異治療費);(二)門診手術費用;(三)住院前7日(含住院當日)和出院后30日 (含出院當日)內因與住院相同原因發生的門急診治療費用。
一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
首次投保時年齡須為出生滿28天至60周歲;61至80周歲的,只能申請續保。
二如實告知:
投保時,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信息,并就《健康問卷》中的問題據實告知,否則保險人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解除保險合同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續保時無需再次接受健康問卷問詢,其續保對應首張保險合同的健康告知適用續保合同。
三 等待期:
投保本保險合同,被保險人罹患疾病的等待期為30天,自獲得被保資格之日起計算。
投保本保險合同,因意外傷害導致的醫療無等待期。
特別提示:在獲得被保資格之日起120天內接受扁桃體腺、甲狀腺、疝氣、女性生殖系統疾病的檢查與治療,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
四 免賠額:
本產品免賠額為1萬元/年,被保險人通過社會醫療保險和公費醫療保險獲得的補償,不可用于抵扣免賠額,但從其他途徑已獲得的醫療費用補償可用于抵扣免賠額。
被保險人確診惡性腫瘤且符合保險責任的,對于自確診惡性腫瘤之日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保險人在計算保險金時免賠額調整為0。
注:本保險所指社會醫療保險包括新農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政府舉辦的基本醫療保障項目以及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保障項目。
五 賠付比例:
本保險的賠付比例為100%。
若被保險人以參加社會醫療保險身份投保,但未以參加社會醫療保險身份就診并結算的,賠付比例調整為60%。
六 就診醫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二級或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的普通部,不包括上述醫院或醫療機構的家庭病床(房)、特需醫療、外賓醫療、國際部、干部病房、聯合病房、國際醫療中心、VIP病房,以及其他不屬于社會醫療保險范疇的門診、急診、病房、住院部。
七 續保:
本保險合同為非保證續保合同,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接受續保申請:
1.本產品已停售;
2.續保時被保險人的年齡超過80周歲;
3.被保險人身故;
4.投保人對于本公司就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本公司已經解除保險合同的;
5.本保險合同因其他條款所列情況而導致效力終止。
八 投保份數:
每一被保險人限投保一份,同一被保險人在同一保險期間內僅可有一張生效保單。
九 解除合同:
在保險期間內,投保人可申請解除合同,但解除合同將會遭受一定的損失。解除合同時,保險人按如下公式計算退保金:
退保金=保險費×[1-(保險單已經過天數/保險期間天數)] ×75%
若被保險人已經出險理賠的,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險合同。
十 本保險適用條款: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人安康醫療保險條款》(注冊號:C00000232512018053104441)。請您投保前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并特別注意條款中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保險金申請與給付等內容。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投保前請仔細閱讀并回答以下健康問詢。投保人應在對被保險人健康狀況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履行如下告知義務。
投保人承諾完全知曉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若被保險人健康狀況與下述告知內容不符:
(1)本保險人有權不同意承保。
(2)若發生保險事故,本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過去2年內投保人身保險或健康保險時,未曾被保險公司拒保、延期、加費或者附加條件承保。
二被保險人過去1年內未曾發現健康檢查結果異常(包括但不限于血液、超聲、影像、內鏡、病理檢查),或發現健康檢查結果異常但醫生未曾對被保險人提出進一步復查、治療或手術建議。
三在過去2年內被保險人未曾住院。
四被保險人目前及過往未曾出現過下列疾病、癥狀或情況:
惡性腫瘤(包括原位癌、白血病)、良性腫瘤(不包括子宮肌瘤、乳房纖維瘤、卵巢良性腫瘤、卵巢囊腫、皮下脂肪瘤)、2級或以上高血壓(收縮壓大于等于160mmHg或舒張壓大于等于100mmHg)、糖尿病(不包括妊娠糖尿病但產后恢復正常的情形)、冠心病/冠狀動脈狹窄、心肌梗死、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心功能不全二級以上、腦梗死/腦出血、慢性腎炎、腎功能不全、乙型肝炎伴肝功能異常、丙型肝炎伴肝功能異常、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濕性關節炎、膠原性疾病及結締組織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硬皮病、干燥綜合征、皮肌炎、動脈炎)、風濕性關節炎、痛風性關節炎 (發作超過一次或伴有關節變形)、強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病、阿爾茨海默癥、癲癇、精神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癱瘓、克羅恩病(節段性腸炎)、慢性支氣管炎、潰瘍性結腸炎、先天性疾病、艾滋病及HIV陽性、藥物成癮史、酗酒史【酗酒是指一年內平均每日酒精攝取量超過60克(男性)或40克(女性),每10克酒精攝取量相當于1杯(330ml)啤酒或半杯(150ml)葡萄酒或者45ml白酒】、職業病、智能障礙。
五被保險人過去1年內未曾存在下列癥狀:
反復頭痛、暈厥、胸痛、氣急、紫紺,持續反復發熱、抽搐,不明原因皮下出血點、咯血,反復嘔吐、進食梗噎感或吞咽困難、腹痛,浮腫、嘔血、黃疸(新生兒黃疸已治愈的除外)、便血(單純因痔瘡原因除外)、血尿、蛋白尿、腫塊、消瘦(不明原因6個月內體重減輕5公斤以上)。
六女性被保險人:被保險人目前未在妊娠過程中,且未有醫生或體檢醫師告知過被保險人有乳房結節或腫塊(不包括單純乳腺增生)、子宮內膜異位癥或卵巢巧克力囊腫、子宮肌瘤(直徑大于5厘米)、中度及以上宮頸炎、慢性盆腔炎、葡萄胎。
七2周歲以下被保險人未存在下列情況:
出生時體重低于2.5公斤、早產、窒息或缺氧史,發育遲緩,腦癱。
對于上述條件,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是否完全符合?
對不起,被保險人不符合投保該保險的條件,
請選擇其他產品。
被保險人姓名: | |
---|---|
被保險人證件號: | |
驗證碼: |
|
為您帶入往期訂單信息,快速完成投保! |